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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获悉,该区发布《按政策生育三孩发放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于2023年1月1日后满足相关条件、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补贴1万元,最长可享受至6周岁。该方案的补贴时间、补贴力度,在全国出台三孩育儿补贴政策的各城市(区)中非常靠前。
申请并享受该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方案》指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东湖高新区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孩次也不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夫妻一方户籍及其补贴子女户籍(拟补贴子女户籍须首次登记在东湖高新区)登记在东湖高新区满一年,且居住在东湖高新区(户籍地和居住地所在行政管辖均须为东湖高新区),不满一年的家庭在其满一年后纳入下一年度发放。对于区内人户分离居住的对象,必须在户籍地对应的行政管辖地街道(社区)申请;三是享受补贴的子女应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不满6周岁。
按政策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子女,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补贴1万元,直至孩子满6周岁。
应准备哪些申报资料呢?《方案》指出,符合条件的家庭,须向所在地社区(村)提交如下申请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包括:东湖高新区育儿补贴申请表(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共同已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育儿补贴费用每年发放一次,当年发放上一年度的育儿补贴资金。对上年度已享受育儿补贴的家庭,当年资金发放前各街道、社区(村)需对育儿补贴家庭进行年审,年审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育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退出。当补贴家庭出现户籍迁出、补贴子女死亡或满6周岁等情形,不再满足享受育儿补贴条件时,应在年审时及时退出。中途退出时,距上年度发放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再享受本年度育儿补贴。
据悉,本方案实施后,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同政策,同一家庭的同一孩次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郑晶晶 胡长幸 通讯员郭婧 张隽玮 钱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