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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蓝皮书:新时代中国妇女发展报告(2022)》近日发布,报告指出,互助平等型家庭成员关系已成为社会主流,夫妻共同参与家庭决策的情况明显,但在履行其他家庭责任包括家务劳动、家庭教育上还存在以女性为主的现象。
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等观念,形成于农耕时代,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劳动分工多元,这种传统家庭模式的基础已然发生了动摇。然而,家庭生活离不开吃穿用度,育儿养老都是基本责任,纷繁琐事总要有人费心操持。而从现实来看,女性在这些方面确实承担了更多。比如,有数据显示,0至17岁孩子辅导作业67.5%由母亲完成,父母双方共同照料孩子的家庭只占7.5%。一段时间来,诸如“丧偶式育娃”“保姆式管家”等吐槽,也反映了某些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生活步调,到底谁该承担更多家务,当然需要平等沟通、具体分析。但问题在于,由于操持家务不能带来真金白银的收入,与“赚钱养家”相比其价值总被有意无意地弱化。在一些家庭中,做饭、洗衣、带娃似乎成了某一方天经地义的事,特别是全职在家的人,往往还会被贴上负面标签——如果是女性,那就是“不独立”,如果是男性,那就是“没出息”,狭隘的刻板印象,将宝贵的家庭劳动成果贬得“一文不值”。
必须看到,家务看上去只是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但其中艰辛琐碎只有做的人最清楚。照顾家庭的意义也不仅在于为其他家庭成员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温馨的情感港湾,更在于这份默默的付出,保证了全家人有充沛精力投入工作生活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务与其他工作一样,也是社会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无论是“全职主妇”,还是“奶爸煮夫”,亦或是退休后仍为小家庭“忙得飞起”的老人,他们的付出理应被看见、被认同,并得到与之匹配的尊重。
为家务劳动正名,最终要靠实实在在的权益维护。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近些年,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确立,以及各地相关案件中对补偿诉求的支持,其实都传递了认可家务劳动价值的导向。但也要看到,很多时候家务劳动确实难以度量,情感之下如何“折现”更经不起算计。保护每一个用心、用力付出的人,需要更多司法实践的探索,更有赖于全社会进一步扭转观念。彼此尊重,互相理解,家庭才能融洽幸福,社会才能充满爱意。
来源:北京日报